# 115EC01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農富市集工程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案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決標日:114/12/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陳明徹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60,000
原始預算
$ 2,5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代碼 3.87.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4)22289111#56519
機關代碼 3.87.27
單位名稱 運銷加工科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4)22289111#56519
傳真號碼 (04)25261804
電子郵件信箱 mindy0205@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9.1 農業部農糧署
補助金額 1,28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9 17:00
開標時間 114/12/30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市政府農業局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營業項目為「I101061類【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代碼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屬特許行業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 ■其他證明文件:建築師事務所另需檢附建築師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請詳閱契約書第七條): (一)規劃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決標日起20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履約各分段進度: (1)乙方應於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函送服務實施計畫書,並於服務實施計畫書經甲方核可發文日起30日曆天內,函送規劃及基本設計成果予甲方審查(含預算書圖)。 (2)規劃及基本設計成果經甲方審查通過發文日起40日曆天內,乙方應完成細部設計工作並函送細部設計成果予甲方審查(含預算書圖)。 (3)細部設計成果經甲方審查通過後,函送所有契約規定報告書、文件及圖說等辦理驗收。 (4)甲方對設計之各項圖說及書件等審核認為有修正必要時,乙方應按甲方意見於甲方所要求日曆天內修改完成後函送。 (5)履約各分段中,乙方實際函送計畫書及成果之日期認定,皆以甲方掛號收文日為依據。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二、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投標須知第六十點) 三、本案採固定金額決標。(投標須知第七點) 四、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五、本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且採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並於其後3個月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準用前項之規定(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及第9條第1項第2款,「依本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故本案等標期為6日。 六、得標廠商應自行上網或電洽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各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臺中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2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4)22289111#56519
機關代碼
3.87.27
單位名稱
運銷加工科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4)22289111#56519
傳真號碼
(04)25261804
電子郵件信箱
mindy0205@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9.1 農業部農糧署
補助金額
1,28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9 17:00
開標時間
114/12/30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市政府農業局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營業項目為「I101061類【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代碼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屬特許行業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 ■其他證明文件:建築師事務所另需檢附建築師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請詳閱契約書第七條): (一)規劃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決標日起20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履約各分段進度: (1)乙方應於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函送服務實施計畫書,並於服務實施計畫書經甲方核可發文日起30日曆天內,函送規劃及基本設計成果予甲方審查(含預算書圖)。 (2)規劃及基本設計成果經甲方審查通過發文日起40日曆天內,乙方應完成細部設計工作並函送細部設計成果予甲方審查(含預算書圖)。 (3)細部設計成果經甲方審查通過後,函送所有契約規定報告書、文件及圖說等辦理驗收。 (4)甲方對設計之各項圖說及書件等審核認為有修正必要時,乙方應按甲方意見於甲方所要求日曆天內修改完成後函送。 (5)履約各分段中,乙方實際函送計畫書及成果之日期認定,皆以甲方掛號收文日為依據。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二、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投標須知第六十點) 三、本案採固定金額決標。(投標須知第七點) 四、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五、本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且採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並於其後3個月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準用前項之規定(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及第9條第1項第2款,「依本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故本案等標期為6日。 六、得標廠商應自行上網或電洽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各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臺中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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