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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4@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市政府農業局5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乙方)確實履約,保障機關(甲方)權利。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秘書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7月27日至116年7月9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營業項目為I101070 農林漁畜牧顧問業、I103060 管理顧問業、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I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J202010 產業育
成業、 J799990 其他休閒服務業、 J902011 旅行業 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 http:/p://gcis.nat.gov.tw/index.jsp 。未檢附者本 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註: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之廠商,應繳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
(2)與農林漁畜牧、食品相關之教育部核可立案的學術單位研究機構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 (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3)與農林漁畜牧、食品相關之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附加說明
一、本案價格文件包含總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廠商投標時均應檢附。
二、廠商投標時需同時檢附服務建議書10份。
三、依據本案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本採購:
(一)不允許陸資廠商參與,且廠商應依下列約定辦理:
1.屬機關取得財物者,廠商所供應標的,不允許使用大陸地區製造或大陸廠牌之零組件。
2.屬機關取得服務者,廠商履約人員不得為大陸籍人士;廠商供應標的,不允許使用大陸地區製造或大陸廠牌之零組件。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五、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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