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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2410@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市政府農業局5樓會議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招標機關之權益及避免投標廠商低價搶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乙方)確實履約,保障機關(甲方)權利。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營業項目及登記代碼須為向政府辦理登記有案之園藝服務業(A102080)、造林業(A201010)、特殊林木經營業(A201030)、庭園或景觀工程事業營造業(E103091)之行業之公司或行號,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屬特許行業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註: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之廠商,應繳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近3年機關驗收合格結算書。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投標須知第60點)
二、本案履約期限:廠商應俟前一年度苗圃育苗及維護案,維護期滿並驗收合格日起3日內申報開工,維護期自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供應採購標的各項目。標價明細表內單位以「月」等項目依工作執行天數計算,如未滿1個月,以該月執行天數按比例計算價金。(契約書第七條)
三、本案廠商投標須檢附之價格文件包含:總標單、標價總表、標價明細表共3部分,並提供本局擬具之範例供參(標價總表、標價明細表)。
四、本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且採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並於其後3個月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準用前項之規定(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及第9條第1項第2款,「依本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故本案等標期為6日。
五、得標廠商應自行上網或電洽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各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臺中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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