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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市政府農業局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20日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I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或「J大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等營業項目、屬特許行業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投標文件: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業已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1.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 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應逐項填寫。
4. 投標廠商切結書。
5. 服務建議書1式10份、電子檔(載體不限)1份。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依本案投標須知二十五、投標文件使用文字:請以中文呈現,屬外文之資料,請譯為中文,但一般通用「術語」仍得以原文呈現。
三、得標廠商應自行上網或電洽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各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臺中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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