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10312022@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A.19.4.2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市政府農業局5樓會議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招標機關之權益及避免投標廠商低價搶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乙方)確實履約,保障機關(甲方)權利。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農業局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營業項目為「病媒防治業」登記代碼「J101020」或「農林漁畜牧顧問業」登記代碼「I101070」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登記代碼「J101990」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曾經參與政府捕蜂捉蛇招標採購案,並領有結算驗收證明者,或當年執行各縣市政府捕蜂捉蛇招標採購標案之契約書影本資料(封面及立約)或廠商所屬員工3人(含)以上均曾受僱於其他參與政府捕蜂捉蛇採購案廠商且實際執行該案捕蜂捉蛇,並有前述曾受僱(如相關僱用證明)且實際執行捕蜂捉蛇證明文件及目前受僱廠商在職證明等文件可資證明者,並將證明文件影本檢附於投標文件中。
附加說明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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