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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擴充條件:於契約期間執行達金額上限,或契約期滿後機關尚有執行需求,經機關通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另召開議價會議)
(二) 擴充項目:依原有採購項目及單價,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50萬元,擴充期間至113年4月30日止,倘113年度預算未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樓會議室 (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確實履約,保障機關標案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補充:營業項目為「園藝服務業」登記代碼「A102080」、營業項目為「庭園或景觀工程事業營造業」登記代碼「E103091」之公司或行號。
二、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需檢附聘用園藝技術士或造園景觀技術士(影本)。
二、勞工安全人員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具備攀樹相關培訓、研習、認證或其他可供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一)本案屬開口合約,機關得以書面、傳真、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等方式以「進場施工通知單」通知廠商進場施作,廠商應在通知單所規定之完工期限前施作完畢,並填具「完工通知單」報機關辦理完工事宜。
(二)以各「進場施工通知單」所定完工期限為施工處理期限,廠商應於收到「進場施工通知單」3日內至現場勘查,對「進場施工通知單」所定完工期限有異議者,應於收受「進場施工通知單」後3日內向機關提出書面意見,逾期未提出視為無異議。完成施作當日應以電話、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等方式通知機關。
(三)採本契約價金總額結算給付者,未列入前款清單之項目,其已於本契約載明應由廠商施作或供應或廠商完成履約所必須者,仍應由廠商負責供應或施作,不得據以請求加價。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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