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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300萬元為上限,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擴充期限至契約履約期限止。
補助機關
3.45.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樓會議室 (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投標廠商低價搶標,保護機關利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廠商應為登記合格之甲級 廢棄物 清理機構(營業項目須有清理有害事業廢棄物類別)、 並檢附 核發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許可證。
B廠商應為登記合格之甲級 廢棄 物 清除機構(營業項目須有清除有害事業廢棄物類別)、 並檢附 核發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於投標時出具登記合格之甲級 廢棄清理或處理機構(營業項目須有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類別)同意配合處理聲明書及其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C.廠商應為登 記合格之甲級 廢棄 物 處理機構(營業項目須有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類別)、並檢附核發 機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並於投標時出具登記合格之甲級 廢棄清理或清除機構(營業項目須有清除有害事業廢棄物類別)同意配合清除聲明書及其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一、本案契約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或累計清運銷毀總金額達預算金額上限新臺幣360萬元止。
二、投標廠商請遵守臺中市政府防疫規定,採購過程(投標、開標等)請自行配戴口罩及採實名登記洽公等相關政策。
三、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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