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陽明街36號5樓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56220
電子郵件信箱
libo1000@taichun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ㄧ、無特殊資格需求,非不良廠商即可投標。
二、請依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順序置放文件。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以下工作完成履約及驗收之日止。
本案各期履約內容,應依審查通過之工作計畫書載明各階段應交付之事項辦理,各期履約期限如下:
(1)應於簽約之日起15日曆天內繳交工作計畫書(1式10份)。
(2)整體調查作業應於提出工作計畫書經機關審核同意日起至107年9月30日前執行完畢,並於機關通知繳交期限前提出期末報告及調查成果報告書初稿(1式10份)。
(3)審查結果通過後,廠商應於機關函文到15個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完成彩色調查成果報告書修正及繳交,併同資料光碟片,送機關驗收辦理結案。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本案因時程較緊湊,請投標廠商即早準備簡報。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