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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期限至花博展期結束截止,後續擴充項目為植栽緊急應變之用(防範不可抗力之天災或病蟲害)及植栽相關佈展工程等,金額新台幣14,100,000元,以政府採購法第22條1項7款之規定辦理議價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代碼:已依營造業法領得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為「E101011」之公司或園藝服務業代碼為「A102080」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為「E103091」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於機關決標日起5日內完成簽約,簽約日起5日內
開工,及向機關總收發辦理掛號,並移主辦單位依程序辦理。
履約期限如下:
(1) 喬木、灌木、藤蔓及地被植栽於開工日起至107年05月31日完工。
(2) 分期換展植栽於開工日起至108年4月24日配合花博展覽期分期完工。
二、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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