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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o1000@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自105年11月28日至105年 12月1日,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80萬元。
擴充項目請詳邀標書。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05/09/28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5/09/29 09: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5/09/29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4)22289111#565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 「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廣播業(J501011)、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其他設計業(I599990)、園藝服務業(A102080)或其他服務業(JZ99990)」之政府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非營利法人團體(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做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非營利法人團體得免附。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自決標日起執行活動前置作業,並需配合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訂定之提供文宣、特色公仔、本市識別標誌、表演活動等資料及各項相關活動辦理期限提供資料及完成規劃,且需於簽約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送本活動整體細部規劃及參觀動線示意圖。本活動時間訂於105年11月5日至11月27日,為期共23日,實際活動時間應配合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訂定期程辦理,活動如有延期,本市配合主辦單位辦理各項活動、臺中展館展示、各項保險、工作人員及保全等均需比照順延。廠商應於活動開幕前5日完成臺中展館整體佈置(預定完工日),同時配合機關辦理初(複)勘,並需於活動結束後15日內送交完整之執行成果結案報告書共6份(含書面及電子檔)至機關辦理活動結算驗收。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8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