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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o1000@taichu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需為向政府辦理登記有案之園藝服務業(A102080)、種苗業(A101011)、特用作物栽培業(A101020)、農作物栽培業(A101030)、花卉栽培業(A101050)、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50)、造林業(A201010)、特殊林木經營業(A201030)、庭園、景觀工程事業營造業(E103091)之行業,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該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
附加說明
一、需於105年11月11日前呈報開工,自開工日起維護至106年12月31日止,廠商應於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各項供應。倘實際決標日於105年11月11日之後,需於決標日次日辦理開工(執行市民領苗及配苗等服務,有關刈草、環境維護及噴灌設施維護工項,俟105年12月開始執行)。
二、105年22萬7,804元,106年545萬7,079元),本採購案倘106年度預算如審核未通過、遭議會刪減或刪除時,則本機關可保留暫緩、停止或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本案,將僅執行105年度施作明細表工作項目。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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