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17-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臺中市轄管漁港港區環境維護暨災害廢棄物處理工作(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丙慶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28,000
原始預算
$ 1,420,000
底價金額
$ 1,340,000
決標折數
84.1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機關代碼 3.87.27.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集昇
聯絡電話 (04)26581940#206
機關代碼 3.87.27.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機關地址 436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
聯絡人 張集昇
聯絡電話 (04)26581940#206
傳真號碼 (04)26581941
電子郵件信箱 shang831@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5 09:00
開標時間 106/02/15 10:00
開標地點 436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6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7年2月28日或金額總計達契約金額上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環保公司或經上網查詢公司基本資料有與廢棄物清理項目相關之業者(如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之公司或行號,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附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底價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付款辦法:本工作為年度市轄二類漁港環境清潔維護暨廢棄物處理工作,採分批驗收,廠商得每1個月提出,廠商提送驗收計價表向海資所提出申請,其中驗收文件應依實際工作內容檢具如(1) 港區環境清潔維護工作部分,廠商須提送書面資料、(2) 大型廢棄物(含漂流木)打撈及近運暨海資所指派工作部分,每期依機關通知進場實作數量估驗計價,另大型廢棄物須運至海資所指定合法處理、棄置場或再利用機構,並檢具「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費」之合法憑證(依收據金額核銷)、進場過磅及相關合法處理證明文件;驗收時廠商需提出前述書面資料外(該期之驗收明細表、工作日誌、施工處理前中後照片燒錄成1份光碟片),並加附處理前中後照片(併入驗收光碟片內)及廢棄物運至合法處理場證明文件,俟機關辦理驗收完成後,核付驗收款。 三、保固期限:無需保固。 四、押標金額度:新台幣6萬元。 五、本案依採購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十四條之一規定,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採最低標決標者,因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而於招標文件規定以招標標的之單價決定最低標者,並應載明履約期間預估需求數量。招標標的在二項以上而未採分項決標者,並應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驗收以實做數量辦理決算,總實做數量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42萬元,契約之各單項價格,應按決標總價與預算各單項價格及數量乘積加總之比率調整之【調整比率=(決標總價扣除固定金額及法定費率項目)/(Σ(預算單價*數量)不含固定金額及法定費率項目)】,固定金額及費率項目係指: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費。 六、採購案之開標,若需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辦理減價,比減價格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其程序仍接續由到場廠商進行減價,比減價格。 七、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書 八、開標地點:本所一樓會議室 九、受理檢舉之機關與電話: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中央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臺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檢舉信箱: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中區機動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檢舉信箱:臺中郵政76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3.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地址: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289111轉13407,FAX: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市郵政70-120號信箱。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02-87897650,臺中市政府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1999"(臺中市民一碼通服務專線,外縣市請撥04-22203585)。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27.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集昇
聯絡電話
(04)26581940#206
機關代碼
3.87.27.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機關地址
436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
聯絡人
張集昇
聯絡電話
(04)26581940#206
傳真號碼
(04)26581941
電子郵件信箱
shang831@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5 09:00
開標時間
106/02/15 10:00
開標地點
436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6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7年2月28日或金額總計達契約金額上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環保公司或經上網查詢公司基本資料有與廢棄物清理項目相關之業者(如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之公司或行號,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附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底價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付款辦法:本工作為年度市轄二類漁港環境清潔維護暨廢棄物處理工作,採分批驗收,廠商得每1個月提出,廠商提送驗收計價表向海資所提出申請,其中驗收文件應依實際工作內容檢具如(1) 港區環境清潔維護工作部分,廠商須提送書面資料、(2) 大型廢棄物(含漂流木)打撈及近運暨海資所指派工作部分,每期依機關通知進場實作數量估驗計價,另大型廢棄物須運至海資所指定合法處理、棄置場或再利用機構,並檢具「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費」之合法憑證(依收據金額核銷)、進場過磅及相關合法處理證明文件;驗收時廠商需提出前述書面資料外(該期之驗收明細表、工作日誌、施工處理前中後照片燒錄成1份光碟片),並加附處理前中後照片(併入驗收光碟片內)及廢棄物運至合法處理場證明文件,俟機關辦理驗收完成後,核付驗收款。 三、保固期限:無需保固。 四、押標金額度:新台幣6萬元。 五、本案依採購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十四條之一規定,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採最低標決標者,因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而於招標文件規定以招標標的之單價決定最低標者,並應載明履約期間預估需求數量。招標標的在二項以上而未採分項決標者,並應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驗收以實做數量辦理決算,總實做數量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42萬元,契約之各單項價格,應按決標總價與預算各單項價格及數量乘積加總之比率調整之【調整比率=(決標總價扣除固定金額及法定費率項目)/(Σ(預算單價*數量)不含固定金額及法定費率項目)】,固定金額及費率項目係指: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費。 六、採購案之開標,若需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辦理減價,比減價格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其程序仍接續由到場廠商進行減價,比減價格。 七、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書 八、開標地點:本所一樓會議室 九、受理檢舉之機關與電話: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中央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臺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檢舉信箱: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中區機動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檢舉信箱:臺中郵政76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3.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地址: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289111轉13407,FAX: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市郵政70-120號信箱。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02-87897650,臺中市政府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1999"(臺中市民一碼通服務專線,外縣市請撥04-22203585)。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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