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erryu@taichu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文件。
其他
一、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底價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付款辦法:訂有估驗款,詳如契約第5條相關規定。
三、保固期限:結構物3年,詳如契約第16條相關規定。
四、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1萬元整。
五、本案以各項單價及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契約單價依決標金額與發包預算金額比例調整。
六、採購案之開標,若需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辦理減價,比減價格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其程序仍接續由到場廠商進行減價,比減價格。
七、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書
八、開標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
九、受理檢舉之機關與電話:
1.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2.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3.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5.中央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6.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13407、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7.臺中市政府,檢舉電話:04-22288226,檢舉信箱:臺中郵政49號信箱。
8.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02-87897650。
9.臺中市政府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1999"(臺中市民一碼通服務專線,外縣市請撥04-22203585)。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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