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萬和路1段28之18號
電子郵件信箱
delinmo23@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機關得視情況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單價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15萬元,後續擴充期間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萬和路1段28之18號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萬和路1段28之1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萬和路1段28之18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資格,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1.本案依工程會98年7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800332951號函辦理,若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2.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詳如招標文件之審查須知),請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投標封套(外標封)內置入資格封、企劃書一式7份及價格封。
3.本案107年度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15萬元整,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之情形:機關得視情況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單價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15萬元,後續擴充期間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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