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2256@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本局採購發包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各項電子化收款業務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9/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或電子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工程派工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派工金額達契約上限止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下列資格皆需具備:
1、E101011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或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2、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已完工污水管線系統施作相關經驗業績證明文件,如完工證明、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或其他業績相關證明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45,00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本標案為污水接管零星工程開口契約,每次派工 區域及施作數量均視需視評估後結果為準(尚未定量),倘執行至契約期限止,其施作總數量、金額未達契約金額上限時,則以實際施作總數量、金額予以結算。
視案件執行狀況,必要時,廠商需依機關指示增派人力(2~3班)同時施作。
視現地狀況,經評估後需採推進施工時,得標廠商需依派工單內容施作。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肆、依據臺中市政府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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