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g6828@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年臺中市后里區等7區及大肚區等4區鄰近區域天然災害緊急搶險搶修工程開口契約」: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最終履約期限為111年12月31日,后里區等7區上限金額為新臺幣6,877,619元、大肚等4區上限金額為新臺幣3,531,602元,後續擴充沿用原契約規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本局採購發包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各項電子化收款業務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6/1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或電子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本案自決標日起至契約所訂時間或達預算上限。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代碼「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20,818,440元整。
貳、補充說明:本採購為併案發包,含2件工程標:
1.「111年臺中市后里區等7區及鄰近區域天然災害緊急搶險搶修工程開口契約」發包工程費為新臺幣13,755,237元,履約地點為臺中市后里區、大甲區、大安區、外埔區、清水區、梧棲區、沙鹿區或依甲方指派其他行政區。
2.「111年臺中市大肚區等4區及鄰近區域天然災害緊急搶險搶修工程開口契約」發包工程費為新臺幣7,063,203元,履約地點為臺中市大肚區、龍井區、西屯區、南屯區或依機關指派其他工區。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肆、依據臺中市政府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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