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306-1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豐原區勞工服務中心耐震補強工程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決標日:114/0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鑫毅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97,998
原始預算
$ 5,971,103
底價金額
$ 5,971,000
決標折數
80.3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代碼 3.87.2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佩萱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5410
機關代碼 3.87.24
單位名稱 福利促進科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
聯絡人 林佩萱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5410
傳真號碼 (04)22521247
電子郵件信箱 Polly0321@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 勞動部
補助金額 4,611,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回郵郵資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05 17:00
開標時間 114/03/06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會談區(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150日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營業項目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代碼「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屬特許行業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附加說明 1.本案公告預算金額。2.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3.﹝押標金﹞:新臺幣100,000元;﹝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0,000元;﹝保固保證金﹞:新臺幣100,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3/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佩萱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5410
機關代碼
3.87.24
單位名稱
福利促進科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
聯絡人
林佩萱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5410
傳真號碼
(04)22521247
電子郵件信箱
Polly0321@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 勞動部
補助金額
4,611,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回郵郵資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05 17:00
開標時間
114/03/06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會談區(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150日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營業項目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代碼「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屬特許行業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附加說明
1.本案公告預算金額。2.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3.﹝押標金﹞:新臺幣100,000元;﹝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0,000元;﹝保固保證金﹞:新臺幣100,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3/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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