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ae4835@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營運期間每年度績效評核為「良好」以上次數累計達2次以上,得評定為符合優先續營運之訂約資格,得於契約屆滿3個月前向機關提出優先訂約之投資營運計畫書,並申請優先訂約1次。雙方得就原合約內容、權利金額度作必要之協議,辦理續約1次(後續擴充最長為4年,4年固定權利金合計新臺幣120萬元以上),續約期間為自原契約屆滿日之次日起算至第4年滿截止。倘若雙方協議未果時,機關得另行招商,得標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會談區(三)(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履約期限
自點交完成日起4年。原契約屆滿後得採後續擴充至多4年。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營利事業單位、營利社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或團體組織,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
附加說明
依據臺中市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