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105-3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創新人才培育暨職能提升輔導計畫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決標日:110/01/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臺中市總工業會、序位第1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04,909
原始預算
$ 3,204,909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代碼 3.87.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曉先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5613
機關代碼 3.87.24
單位名稱 就業安全科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
聯絡人 王曉先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5613
傳真號碼 (04)22544877
電子郵件信箱 shenny@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3,204,90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秘書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04 17:00
開標時間 110/01/05 13:30
開標地點 本局會談區(三)(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0年11月 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或合夥或獨資之公商行號者或大專院校或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或機構或團體。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議通過,預算核定金額如有變更,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實際核定通過之經費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曉先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5613
機關代碼
3.87.24
單位名稱
就業安全科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
聯絡人
王曉先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5613
傳真號碼
(04)22544877
電子郵件信箱
shenny@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3,204,90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秘書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04 17:00
開標時間
110/01/05 13:30
開標地點
本局會談區(三)(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0年11月 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或合夥或獨資之公商行號者或大專院校或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或機構或團體。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議通過,預算核定金額如有變更,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實際核定通過之經費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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