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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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需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案110年預算金額499萬2,000元整(執行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111年預算金額499萬2,000元整,將視110年度本案得標廠商執行成效(經本局評鑑為甲等或80分以上),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執行期間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秘書室(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200元、回郵郵資150元。
開標地點
本局會談區(三)(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1.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103060管理顧問業」、「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學校或團體。
附加說明
1.本案公告預算金額。2.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3.於等標期開放投標廠商自行赴履約地點詳實勘查,俾以瞭解工作事項,本機關不另行派員前往說明。4.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保留決標期限為開標後90天,倘逾該期間,則不予決標。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