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amanda665151@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需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案106年預算金額430萬元整(執行期間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107年預算金額430萬元,將視106年度本案得標廠商執行成效(經本局評鑑為甲等或80分以上),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執行期間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秘書室(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200元、回郵郵資150元。
開標地點
本局小會議室(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 1日起至106年12月 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1.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103060管理顧問業」、「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學校或團體。
附加說明
1.本案採公告預算。2.本案經費預算尚未審議通過與核定,倘預算遭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3.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4.於等標期開放投標廠商自行赴履約地點詳實勘查,俾以瞭解工作事項,本機關不另行派員前往說明。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