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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倘廠商服務良好無重大過失,得經機關同意,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後續擴充,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案後續擴充無須更換新品,後續擴充品項及數量依原契約單價以換文方式續約,免辦理議價。後續擴充金額以每兩年新臺幣676萬2,000元為上限,後續擴充時間最長可擴充兩年。未來後續擴充之實際金額、數量與期間,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之補助預算內容調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保管款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3樓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書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登記代碼為「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資訊軟體零售業(F218010)、租賃業(JE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及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丙級電腦硬體裝修技術士證照專業認證資料影本。餘詳如招標規範。
附加說明
1.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案經費部分預算尚未審議通過與核定,倘預算遭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3.本案如遭刪減部分預算後,致該預算小於保留決標金額,惟尚非無法執行時,得經機關與保留決標之廠商同意後,以刪減後之預算金額為決標金額,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且無補償,由機關決定或不予決標。
4.保留決標期限為開標後60日內,如逾期限仍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則以廢標處理。
5.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公告刊登次日起30日內,按照本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本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6.契約總價含營業稅,免徵營業稅廠商需扣除營業稅,部分項目依實際執行數量給付,雜費、管理費及營業稅併同依比例調整。
7.本案依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如下:若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本機關得以該標價優先決標予環保產品廠商。前述環保產品廠商僅1家者,本機關得洽該廠商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決標;在2家以上者,本機關得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環保產品廠商減價1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本機關依前開規定依序洽各環保產品廠商減價時,將優先洽第1類及第2類產品廠商減價,無法決標時再洽第3類產品廠商減價。
8.依前款規定計算得優先決標予環保產品廠商之標價,其超底價決標或廢標,適用政府採購法第53條第2項及第54條之規定。
9.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原產地得為外國者(含中國大陸),但不得為中國大陸品牌產品。
10.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之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及依據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採購之廠商資格限制條件及審查作業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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