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6F
電子郵件信箱
chh428@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32萬元整,後續擴充期限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且履約項目如與原契約相同者,後續擴充之單價得比照原契約單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至民政局秘書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6樓)
履約期限
分2批交貨,第2批履約期限至106年4月30日(詳需求書)
廠商資格摘要
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規定,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列式之拒絕往來廠商,其營業項目代碼為「C3紡織、成衣、服飾品及紡織製品製造業」、「F104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或「F204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之公司行號、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及預算:單價計算法,標價預算為13,63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參、注意事項:
1.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肆、補充更正招標文件:變更投標須知、契約書、需求說明書部分內容,務請廠商重新領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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