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izin0311@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崇德殯儀館服務中心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1-1)具標的履約能力即可。
■(1-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具標的履約能力即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文件:因出海人力至少需20人以上,請提供具足額人力承攬本案之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有關本案採購公告、截止投標、開標等事宜,請洽:阮小姐,電話:04-
22334145分機502。
2、須填寫契約印花稅大額申請書,得標後依法繳納。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詳本處
招標文件。
4、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他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
上班者,則順延至開始上班之首日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公告。
5.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本案之預算尚未完成法定,如經立法機關刪減或未通過時,機關得與得標廠商辦理契約變更(刪減契約項目)或解除契約,得標廠商不得拒絕。
※俟預算法定通過後辦理決標,決標日以公告函或通知日為準。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