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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chun@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截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外並徵得廠商同意後辦理,機關按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新臺幣
2,958,000 元為上限增購,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4.3.29 工程企字第 09400096190 號函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有新增項目,就其新增部分另辦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履約期限
自114年01月01日起至114年12月 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具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同業公會會員證)
四、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須具有以下營業項目之一: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五、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有關本案採購公告、截止投標、開標等事宜,請洽:蕭小姐,電話:04-
22334145分機502。
2、須填寫契約印花稅大額申請書,得標後依法繳納。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詳本處
招標文件。
4、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他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
上班者,則順延至開始上班之首日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公告。
5、本案不於開標當日辦理審查會議,會議時間擇期另通知合格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