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0904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東海、大甲殯儀館火化爐灰渣清理服務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決標日:113/11/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台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99,596
原始預算
$ 4,124,000
底價金額
$ 4,018,000
決標折數
99.5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87.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梁瓅勻
聯絡電話 (04)23592992#23
機關代碼 3.87.2.3
單位名稱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聯絡人 梁瓅勻
聯絡電話 (04)23592992#23
傳真號碼 (04)23509210
電子郵件信箱 carp529@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3/12/06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01月01日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符合以下之一) ■(1-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1-1-2)須具有以下營業項目之一: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並應具備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含有戴奧辛)之合格文件 ※無論共同投標或單一廠商,均須包含具有清除及處理之營業能力證明,缺一不可,否則為不合格標 ■(1-1-3)屬許可業務者,須檢附: 1.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2.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無論共同投標或單一廠商投標皆須檢附上開2式許可證明,缺1或均未附者為不合格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共同投標檢附代表廠商之資料即可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有關本案採購公告、截止投標、開標等事宜,請洽:蕭小姐,電話:04- 22334145分機502。 2、須填寫契約印花稅大額申請書,得標後依法繳納。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詳本處 招標文件。 4、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他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 上班者,則順延至開始上班之首日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公告。 5、本案不於開標當日辦理審查會議,會議時間擇期另通知合格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梁瓅勻
聯絡電話
(04)23592992#23
機關代碼
3.87.2.3
單位名稱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聯絡人
梁瓅勻
聯絡電話
(04)23592992#23
傳真號碼
(04)23509210
電子郵件信箱
carp529@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3/12/06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01月01日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符合以下之一) ■(1-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1-1-2)須具有以下營業項目之一: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並應具備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含有戴奧辛)之合格文件 ※無論共同投標或單一廠商,均須包含具有清除及處理之營業能力證明,缺一不可,否則為不合格標 ■(1-1-3)屬許可業務者,須檢附: 1.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2.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無論共同投標或單一廠商投標皆須檢附上開2式許可證明,缺1或均未附者為不合格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共同投標檢附代表廠商之資料即可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有關本案採購公告、截止投標、開標等事宜,請洽:蕭小姐,電話:04- 22334145分機502。 2、須填寫契約印花稅大額申請書,得標後依法繳納。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詳本處 招標文件。 4、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他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 上班者,則順延至開始上班之首日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公告。 5、本案不於開標當日辦理審查會議,會議時間擇期另通知合格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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