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chsu@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於110年度預算經議會通過核准動支並經機關首長簽准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為本案109年度契約決標金額,以不高於預算100萬元為限;擴充數量同109年臺中市海葬活動3場次及中彰投苗海葬活動1場次;擴充時間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倘預算未經議會立法通過者,依本投標須知第六十條辦理。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廠商資格摘要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其他證明文件: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或財社團法人或學術機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或具有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本處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詳「臺中市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或洽中華電信免費服務電話0800-080-512。
■收受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裝封完成之投標標封,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
■
其他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轉23600或04-22177293傳真:04-22542611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04-22288226
檢舉信箱: 40899 臺中向上郵政第120號信箱
檢舉電子信箱:n0000@taichung.gov.tw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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