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wt660077@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計採購金額為232萬元,採購時間108年1月1日迄109年12月31日;本次預計先行採購1年(108年1月1日迄108年12月31日,合計1年),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16萬元整,預算倘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中止契約或變更契約。預估擴充期間為1年(民國109年1月1日迄109年12月31日),金額為新台幣116萬元整,採購數量同108年標價清單內容所載保全人員次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為保全業及代碼為「I901011」之公司或行號。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本處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詳「臺中市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或洽中華電信免費服務電話0800-080-512。
■收受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裝封完成之投標標封,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
■
其他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轉23600或04-22177293傳真:04-22542611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04-22288226
檢舉信箱: 40899 臺中向上郵政第120號信箱
檢舉電子信箱:n0000@taichung.gov.tw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投標廠商應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如保全業之保全人員)之工資相關規定 」給薪。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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