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eterjen35@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期滿前,廠商得提出續約之申請,經機關評定廠商履約期間執行情形優良,及經雙方同意後,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與廠商以原契約辦理議價(約)續約,每期1年,以1期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901011」(保全業)。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本處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詳「臺中市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或洽中華電信免費服務電話0800-080-512。
■收受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裝封完成之投標標封,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
■
其他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轉23600或04-22177293傳真:04-22542611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04-22288226
檢舉信箱: 40899 臺中向上郵政第120號信箱
檢舉電子信箱:n0000@taichung.gov.tw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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