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8樓
電子郵件信箱
22140jim@taichu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秘書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8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現場領標者:新臺幣100元/請至本局秘書室現場領購。二、採郵寄領標者:文件費100元請匯至本局帳戶「台灣銀行中都分行/臺中市政府新聞局保管款專戶/278045094071」後,請將匯款收據影本、已書寫收件地址之大型信封及回郵郵票100元,一併寄至本局秘書室收,本局將以掛號方式郵寄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開標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8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8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營業項目之公司或行號,具備得承攬本採購案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655,000元整。
貳、本採購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參、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肆、請得標廠商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