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
電子郵件信箱
g3114@taichung.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866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屬於仲裁及調解服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開標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1/1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總收文處(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 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103060管理顧問業、「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公司、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職業事務所,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0,21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為響應節能省碳及綠能環保政策,本局現場購買招標文件將不提供紙張,改以光碟燒錄檔案之方式出售,費用為200元。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依據臺中市政府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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