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
電子郵件信箱
tsanming@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7,660,000元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招標文件敘明後續擴充期間2年(含當年度),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2億元(含當年度增購金額),以本案公告之項目及內容為上限。本局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次年度之需求,俟本局議價後簽訂委辦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者,本局得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10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120元。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開標室)(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總收文處(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 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4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得採共同投標參與,且投標廠商須為符合政府登記合格之(1)建築工程:甲級(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水電工程:甲級(等)電氣承裝業及甲級(等)水管承裝業。 (3)空調工程:甲級(等)冷凍空調工程業。 若廠商同時具有建築、水電、空調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100,00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一、第一次及第二次上網公告
1.第一次上網公告因廠商提出釋疑,經本局分別書面回覆後,將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延長等標期5天,原公告開標時間105年4月18日9時,更正後為105年4月26日9時30分:流標
2.第二次上網公告:流標
二、第三次上網公告(因重大變更,依法視同為第一次招標公告)
1.第一次招標公告:
(1)本採購案於10/19日公告,11/15日開標。
(2)修正招標公告:本案經廠商提出釋疑後,擬更改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標單、圖說、施工規範等文件內容,並延長等標期至11月21日17截止,11月22日9時開標
(3)開標結果:流標
三、第四次上網公告(第二次招標公告)
(1)訂於11/30日開標。
(2)12/8開價格標,開標結果:廢標。
四、第五次上網公告(第二次及以後招標公告)
本次上網公告訂於12/9號,12/13日截止投標。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依據臺中市政府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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