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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本契約後續擴充(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自民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4萬元。
補助機關
3.1.100.2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中山地政大樓4樓開標室(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602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5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
A.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營業項目為「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代碼「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科別:都市計畫。
B.都市計畫技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
(2)其他詳投標須知第60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30萬元,預算金額為126萬元,後續擴充內容如下: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本契約後續擴充(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自民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4萬元。
2.本案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且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
3.本案採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經公開客觀評審為最符合需要廠商者,取得優先議價權,開標日期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評審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4.投標時請檢附總標單,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5.企劃書內容請依照評審項目順序、需求撰寫。「服務費用合理性」項目請依投標清單格式撰寫,欲進一步作細項分析者,請另外製表或文字說明。
6.本案限電子領標無現場領標,投標時請檢附本次招標之電子領標憑證,並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含企劃書)置於一標封內密封後寄(送)達,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外標封(投標封套)應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案名稱。
7.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8.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所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俾利明瞭本工作一切有關事項。
9.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並檢附正體中文譯本。
10.其它詳見招標文件。
11.疫情期間,至本局送交投標文件、參加開標人員,應配合政府當時公告之防疫規範。
1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According to the nature of contract, winning tenderer should get online or go to the local tax bureau of taichung city government or its affiliates to fill the large sum stamp tax statement application and pay the tax bill.)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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