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17001 已決標公告

豐富專案區段徵收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決標日:106/0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杜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464,679
原始預算
$ 8,763,432
底價金額
$ 8,464,679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代碼 3.87.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余文雄
聯絡電話 (04)22218558#63626
機關代碼 3.87.16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6樓
聯絡人 余文雄
聯絡電話 (04)22218558#63626
傳真號碼 (04)22170575
電子郵件信箱 wenxiong@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截標前以無記名方式領標,本案不收取文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2 17:00
開標時間 106/02/03 14: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4樓本市中山地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暫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3)技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2.余詳投標須知第68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載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2.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所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並應自行赴履約地點詳實勘查,俾以明瞭本工作一切有關事項,本機關不另派員前往履約地點說明。 3.本案參考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開標程序分資格標審查、服務建議書評選及議價,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可參與服務建議書評選;服務建議書評選及議價時間由機關於資格標審查後另行通知。 4.本採購預算金額:新臺幣876萬3,432元整(工程總經費預計為1億3,224萬元整)。本案服務費用計價方式:依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距費率上限所計算出金額合計之百分之八十八內議定,廠商報價不得逾此上限。 5.依據104年11月27日臺中市政府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於招標或採購文件上加註「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各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本案採購契約封面內頁已增列「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6.余詳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余文雄
聯絡電話
(04)22218558#63626
機關代碼
3.87.16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6樓
聯絡人
余文雄
聯絡電話
(04)22218558#63626
傳真號碼
(04)22170575
電子郵件信箱
wenxiong@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截標前以無記名方式領標,本案不收取文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2 17:00
開標時間
106/02/03 14: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4樓本市中山地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暫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3)技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2.余詳投標須知第68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載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2.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所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並應自行赴履約地點詳實勘查,俾以明瞭本工作一切有關事項,本機關不另派員前往履約地點說明。 3.本案參考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開標程序分資格標審查、服務建議書評選及議價,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可參與服務建議書評選;服務建議書評選及議價時間由機關於資格標審查後另行通知。 4.本採購預算金額:新臺幣876萬3,432元整(工程總經費預計為1億3,224萬元整)。本案服務費用計價方式:依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距費率上限所計算出金額合計之百分之八十八內議定,廠商報價不得逾此上限。 5.依據104年11月27日臺中市政府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於招標或採購文件上加註「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各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本案採購契約封面內頁已增列「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6.余詳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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