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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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1之19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1之19號2樓總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營業項目為「一般儀器製造業(CE01010)或光學儀器製造業(CE01030)或精密儀器零售業(F213040)或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030)或電信器材零售業(F213060)或電信器材批發業(F113070)或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或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之公司或行號,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擬交貨之測量儀器原廠型錄(不含配件及附件)以供審查,並依本案規格說明書第陸項規定辨理。
2.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3.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4.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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