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2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非都市計畫地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工作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決標日:114/0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富測量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44,000
原始預算
$ 1,149,000
底價金額
$ 1,144,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機關代碼 3.87.16.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5 -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干麗雪
聯絡電話 (04)25886008#37
機關代碼 3.87.16.25
單位名稱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機關地址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
聯絡人 干麗雪
聯絡電話 (04)25886008#37
傳真號碼 (04)25879728
電子郵件信箱 f63212@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00.1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補助金額 924,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0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1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本案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26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營業項目為「測繪業(營業範圍包含地籍測量項目)」登記代碼「EZ08011」之公司或行號。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預算為中央補助款,須奉中央核准後始得交付廠商。 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3.本案開標程序分資格標審查、企劃書評審及議價,採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可參與企劃書評審;評審時間另行通知,廠商需到場簡報。 4.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中央補助款部分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如預算遭立法院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立法院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6.25
聯絡人
干麗雪
聯絡電話
(04)25886008#37
機關代碼
3.87.16.25
單位名稱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機關地址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
聯絡人
干麗雪
聯絡電話
(04)25886008#37
傳真號碼
(04)25879728
電子郵件信箱
f63212@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00.1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補助金額
924,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0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1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本案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26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營業項目為「測繪業(營業範圍包含地籍測量項目)」登記代碼「EZ08011」之公司或行號。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預算為中央補助款,須奉中央核准後始得交付廠商。 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3.本案開標程序分資格標審查、企劃書評審及議價,採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可參與企劃書評審;評審時間另行通知,廠商需到場簡報。 4.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中央補助款部分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如預算遭立法院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立法院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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