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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內無重大違失或懲罰性違約金累計未達5萬元,得於本採購全部工程竣工結算前,參考本案契約及決標百分比經雙方議定辦理本採購之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100萬元,後續擴充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若該年度應急復建工程尚未竣工結算,廠商應履行監造服務至應急復建工程驗收結算為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地下一樓)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一樓)本局收發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本案相關契約工項驗收結算為止,或機關通知廠商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為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為「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代碼「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
2.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3.其他證明文件: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或與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執業科別、技師公會會員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契約書、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土木、環境工程或與本招標標的相關執業範疇之專業技術證書。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請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二)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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