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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決標日起6個月內,就實作數工作項目,未發生可歸責於廠商之事故者,經雙方議定,得就該工作項目辦理後續擴充,且以不逾標餘款(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做為擴充金額之上限;另擴充採購後,實作數工作項目仍有超過部分,由得標廠商自行吸收相關價款,並達成改善工作範圍內所有農地完成改善之計畫目標。(機關保留未來本案後續擴充之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秘書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可複數勾選)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1」或「IG」或「J1」之公司或行號。
二、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三、本採購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四、歇業不可投標。
五、■本採購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之門檻金額(財物、勞務採購在新臺幣899萬元以上,工程採購在2億2485萬元以上)及開放服務項目內容,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
■不可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請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二)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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