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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資格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汽車修理業(代碼JA01010)」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請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他所屬分局,依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二)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本案於107年12月7日辦理更正公告事宜,內容如下:
1.投標須知附錄九、附錄十排版異常,導致格式有錯位情形,已調整。
2.招標文件零件項目表編碼說明存在部份錯誤,修正以下事項:
(1).修正編碼說明與輪胎單價表表頭為108年度各式環保車輛與機具維修保養案。
(2).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小型車重量規定為3.5噸以下,大型車重量為逾3.5噸。
(3).依表格規範,部分車輛重量適用級距重疊現象,已修正。
(4).編碼說明(五)機具相關代碼中,引擎(A)的重量級距規範錯誤,已修正。
(四)本案於107年12月12日辦理更正公告事宜,內容如下:
工作規範第6條第6項刪除。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7,63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