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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機關於本契約截止時未完成招標簽訂新約時,得洽請廠商同意自契約期限截止日之次日起,後續擴充重新議約,展延期間至107年12月31日機關執行張貼公告車輛移置完成為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環保局秘書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環保局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營利事業機構,持有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應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及行政院環保署登記為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受補貼機構資格,並具備得承攬本案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之證明文件(未檢附者不得補正):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
■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受補貼機構資格證明文件(即環保署同意函)。
(三)本案採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每部廢棄汽車新臺幣2052元整,每部廢棄機車新臺幣146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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