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btcf00132@taichu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至本局4樓秘書室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新台幣300元整,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8:00至17:00,遇國定假日、因故停止辦公或周休二日則停止發售)親自至本局一樓服務台繳交後至本局4樓秘書室領取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本局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本局1樓服務台,收受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00至17:00)
履約期限
自契約生效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或達契約價金上限
廠商資格摘要
1.項次一,梅毒、愛滋病委託檢驗之廠商投標,須符合下列資格:
(1-1)投標廠商須為衛生福利部認可之梅毒檢驗機構,請檢附證明文件(影印本)。
(1-2)投標廠商須有TAF醫學領域實驗室認證通過,項目包含 HIV-ELISA、HIV-PA、RPR 或VDRL、TPHA或TPPA,請檢附證明文件(影印本)。
2.項次二,淋病委託檢驗之廠商投標,須符合下列資格:
(2-1)投標廠商須為衛生福利部認可之淋病檢驗機構,請檢附證明文件(影印本)。
(2-2)投標廠商須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或中華民國醫檢學會或其他具公信機構(如CAP、API、台灣醫事檢驗學會)最新公告細菌培養能力試驗為合格(可接受),請檢附能力試驗證明文件(影印本)。
(2-3)投標廠商須有TAF醫學領域實驗室認證通過,項目含細菌培養,請檢附證明文件(影印本)。
3.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71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
2.通訊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並附貼72元郵票之A3大小回郵信封,郵寄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收,郵購信封上請註明郵購本採購案招標文件乙份。
3.電子領標請至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4.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若本市宣布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皆各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截止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