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U1090805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民防、義警人員秋節慰問品採購案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9/09/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楓康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90,278
原始預算
$ 6,253,000
底價金額
$ 5,815,295
決標折數
99.5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87.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巫立淳
聯絡電話 (04)23276153
機關代碼 3.87.13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聯絡人 巫立淳
聯絡電話 (04)23276153
傳真號碼 (04)23275963
電子郵件信箱 8rzo84v4@tc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07 17:00
開標時間 109/09/08 09:00
開標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1265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後接獲本局確認通知翌日起14天內交貨(以日曆天計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採購標的: (一)本案所稱之禮券(提貨券)僅包含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4條所稱之商品禮券,不接受現金禮券。 (二)本事項適用之行業別:超級市場業(場內應有販售食品飲料、生鮮、蔬果、美妝健保、服飾、生活百貨等項目)。 (三)禮券(提貨券)須在國內共設有30個據點(內含臺中市10個以上據點)且可在臺中市及國內其他縣市使用,並應有現場實際販售據點可供參觀選購。 (四)禮券(提貨券)之使用不得設有期限及購買商品總類之限制。 (五)廠商供應之禮券(提貨券)應與契約規定相符,並在持券人提示時,獲得廠商所提供相對價之商品或服務,若有不符之處,以致造成機關損失,廠商應負賠償責任。 (六)對持有禮券(提貨券)之人員負責兌換,同時不得對持有禮券(提貨券)之人員有任何與一般消費者差別待遇或惡意情事。 (七)本契約有效期內,對一般大眾之促銷或減讓活動,其價格優於本契約時,應一併適用於本提貨券。 (八)面額: 本案採購超市(大賣場)類禮券(提貨券)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秋節禮券,每份面額設計以500元*2張款式,預計採購民防人員3,058人份、義警人員3,195人份,合計6,253人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九)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附贈提供): 得標廠商應依前述數量免費提供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封面需印製如下資料: (1)民防人員:印製3,058份,於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之適當位置,用標楷體、字型大小16-20,印有「○○愉快」、「市長盧秀燕、警察局局長楊源明敬賀」字樣。(決標後由本局通知確定) (2)義警人員:印製3,195份,於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之適當位置,用標楷體、字型大小16-20,印有「○○愉快」、「市長盧秀燕、警察局局長楊源明敬賀」字樣。(決標後由本局通知確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巫立淳
聯絡電話
(04)23276153
機關代碼
3.87.13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聯絡人
巫立淳
聯絡電話
(04)23276153
傳真號碼
(04)23275963
電子郵件信箱
8rzo84v4@tc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07 17:00
開標時間
109/09/08 09:00
開標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1265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後接獲本局確認通知翌日起14天內交貨(以日曆天計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採購標的: (一)本案所稱之禮券(提貨券)僅包含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4條所稱之商品禮券,不接受現金禮券。 (二)本事項適用之行業別:超級市場業(場內應有販售食品飲料、生鮮、蔬果、美妝健保、服飾、生活百貨等項目)。 (三)禮券(提貨券)須在國內共設有30個據點(內含臺中市10個以上據點)且可在臺中市及國內其他縣市使用,並應有現場實際販售據點可供參觀選購。 (四)禮券(提貨券)之使用不得設有期限及購買商品總類之限制。 (五)廠商供應之禮券(提貨券)應與契約規定相符,並在持券人提示時,獲得廠商所提供相對價之商品或服務,若有不符之處,以致造成機關損失,廠商應負賠償責任。 (六)對持有禮券(提貨券)之人員負責兌換,同時不得對持有禮券(提貨券)之人員有任何與一般消費者差別待遇或惡意情事。 (七)本契約有效期內,對一般大眾之促銷或減讓活動,其價格優於本契約時,應一併適用於本提貨券。 (八)面額: 本案採購超市(大賣場)類禮券(提貨券)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秋節禮券,每份面額設計以500元*2張款式,預計採購民防人員3,058人份、義警人員3,195人份,合計6,253人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九)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附贈提供): 得標廠商應依前述數量免費提供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封面需印製如下資料: (1)民防人員:印製3,058份,於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之適當位置,用標楷體、字型大小16-20,印有「○○愉快」、「市長盧秀燕、警察局局長楊源明敬賀」字樣。(決標後由本局通知確定) (2)義警人員:印製3,195份,於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之適當位置,用標楷體、字型大小16-20,印有「○○愉快」、「市長盧秀燕、警察局局長楊源明敬賀」字樣。(決標後由本局通知確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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