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581078@tcpb.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107年度本局尚未完成招標手續,雙方同意依本合約之金額與時間之比例(以月計)繼續維護,且延長維護期間最長不得超過107年3月31日;擴充金額新臺幣38萬7,5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為確保本維護專案之維護服務品質,得標廠商必須於簽約前提供下列資料以供審查,如未能提供,則視同資格不符,即行解約並沒收押標金:
(1)得標廠商必需具備一位(含以上)通過原廠OCSE(Openfind Certified ServiceEngineer)技術認證之服務工程師,簽約前並須提供證照影本及勞保卡影本,以資佐証。
(2)得標廠商須於簽約前提供原廠連帶保固證書或原廠授權經銷證明(本項文書須為原廠或其在臺分公司開立)。
(3)得標廠商須於簽約前提供原廠連原廠軟體授權書、原廠授權光 碟、原廠系統操作手冊與Openfind Appliance保固條款書。(本項文書須為原廠或其在臺分公司開立)。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押標金以現金當場繳納者不予受理。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5.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6.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標示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7.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局不另行通知。
8.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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