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管款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設立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相關行業(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倘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所登記之所營事業頁面資料為原營利事業登記所登載之營業項目時,以經濟部商業司網路查詢系統「新版所營事業代碼對照查詢」結果為準):
(1)C306010 成衣業
(2)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
(3)C399990 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
(4)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5)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6)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若涉及採購程序相關問題,請聯繫本局後勤科蔡易錚先生,電話為:04-23284733;若涉及規格、功能及評選等相關問題,請聯繫本局後勤科柯裕龍先生,電話為:04-23284733。聯繫時間請於上班時間:8-12時、13-17時來電,國定假日未上班。
二、依據臺中市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本案第2階段評選時間:111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時,評選地點:本局A棟4樓第1會議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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