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P11305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警用汽車保養維修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千立汽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8,000
原始預算
$ 561,000
底價金額
$ 44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機關代碼 3.87.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吏右
聯絡電話 (04)22583190
機關代碼 3.87.13.50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3樓
聯絡人 曾吏右
聯絡電話 (04)22583190
傳真號碼 (04)22583191
電子郵件信箱 oris@tc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8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4:30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2樓會議室(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83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實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A010汽車修理業」之公司或行號。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為確保車輛維修品質及效率,廠商員工人數不得少於3名,簽約前需提供公司3名員工之在職證明書,並應加蓋負責人及公司章。 2.得標廠商除具有品質、技術、維修及服務能力外,應在本市行政區南區、西區、南屯區及西屯區等域內,於訂約前設立維修站或場所。未於訂約前設立維修站或場所或不合規定者,機關得撤銷決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年度警用汽車保養維修採購案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561,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吏右
聯絡電話
(04)22583190
機關代碼
3.87.13.50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3樓
聯絡人
曾吏右
聯絡電話
(04)22583190
傳真號碼
(04)22583191
電子郵件信箱
oris@tc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8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4:30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2樓會議室(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83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實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A010汽車修理業」之公司或行號。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為確保車輛維修品質及效率,廠商員工人數不得少於3名,簽約前需提供公司3名員工之在職證明書,並應加蓋負責人及公司章。 2.得標廠商除具有品質、技術、維修及服務能力外,應在本市行政區南區、西區、南屯區及西屯區等域內,於訂約前設立維修站或場所。未於訂約前設立維修站或場所或不合規定者,機關得撤銷決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年度警用汽車保養維修採購案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561,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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