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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23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236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2月31日止或保養維修總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其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A01010汽車修理業」之公司或行號。
(二)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投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複數決標,決標家數最多取4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分別依其投標價由低至高依序洽願依最底標廠商價格承作者擇定之。倘家數不足,不再續辦並以實際決標家數承攬全部契約金額。
(二)本採購案,由本分局同仁,視公務車輛狀況自行選擇適當方便之得標廠商保養維修,故不保證每家得標廠商均會有等額承攬金額,各投標廠商投標前請自行審慎評估。
(三)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7年度霧峰分局警用汽車保養維修採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