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s706216@tcp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大隊於契約有效期限內保留後續擴充權利,後續擴充之項目為本案相關保養或維修項目,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50萬元,及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差額(標餘款)之和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本大隊3樓交通執法科技中心(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3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者有誠意參與投標,且保證其踐行投標程序時願遵守規定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提供維護(服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本大隊收文室(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1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汽車修理業」(代碼JA0101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代碼ZZ99999),且未受停業處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其他:附加說明
1.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本案決標廠商家數最多取4家,標的均相同,得標廠商決標價均相同。倘決標家數不足4家,將依序洽報價低至高之其他合格標廠商,是否願按該決標價承作、跟進併列決標廠商;倘因願跟進之廠商價格均相同,致得決標廠商超過4家時,由開標主持人抽籤決定得標廠商。倘仍未達4家,不再續辦招標、並以實際決標家數承攬總預算金額。
3.本案採最多4家廠商共同保修,由機關公務車輛之保管(或使用) 單位,視公務車輛狀況自行選擇適當方便之得標廠商保修,本大隊不保證每家得標廠商均有等額之承攬維修金額,廠商投標前請自行審慎評估。
4.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086,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