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s706216@tcp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履約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或本案契約金額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契約終止後或次(115)年度本大隊如因故未完成招標作業,本大隊保留後續擴充權利、得洽原廠商以換文方式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作業費用由各該年度預算支應。後續擴充以3個月為限,後續擴充金額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本大隊3樓交通執法科技中心(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3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者有誠意參與投標,且保證其踐行投標程序時願遵守規定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提供服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本大隊收文室(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1樓)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契約金額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汽車拖吊業」(代碼JA0102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代碼ZZ99999),且未受停業處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其他: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案採複數決標,1區限1家得標廠商,且同1家投標廠商限決標2區數,決標順序係自第一區、第二區…至第六區依序決標,同一家廠商如已達決標2區數,該廠商將不再列入後續決標對象,廠商投標前務請特別留意本注意事項。
3.本案係第1次招標中第二區(豐原、大雅、東勢分局轄區)及第四區(烏日分局轄區),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之第2次招標採購,經查第1次招標時已得標其餘項次之均未達決標2區數,爰均可列入本次招標之決標對象,歡迎廠商踴躍投標。
4.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四區(組):烏日分局轄區(本市烏日、大肚、龍井等區)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408,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