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213-0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委託民間拖吊公司移置一般違規、酒後駕車、註銷號牌及妨礙他車通行等車輛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順合汽車修配廠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4,000
原始預算
$ 1,134,000
底價金額
$ 1,084,000
決標折數
35.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代碼 3.87.1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炳來/孟繁安23289285
聯絡電話 (04)23274659
機關代碼 3.87.13.3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
聯絡人 許炳來/孟繁安23289285
聯絡電話 (04)23274659
傳真號碼 (04)23272987
電子郵件信箱 ts706216@tc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履約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或本案契約金額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契約終止後或次(115)年度本大隊如因故未完成招標作業,本大隊保留後續擴充權利、得洽原廠商以換文方式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作業費用由各該年度預算支應。後續擴充以3個月為限,後續擴充金額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29.3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補助金額 1,134,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4 15:30
開標地點 407本大隊3樓交通執法科技中心(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二區3萬元、第四區1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87.13.3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者有誠意參與投標,且保證其踐行投標程序時願遵守規定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提供服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本大隊收文室(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契約金額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汽車拖吊業」(代碼JA0102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代碼ZZ99999),且未受停業處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案採複數決標,1區限1家得標廠商,且同1家投標廠商限決標2區數,決標順序係自第一區、第二區…至第六區依序決標,同一家廠商如已達決標2區數,該廠商將不再列入後續決標對象,廠商投標前務請特別留意本注意事項。 3.本案係第1次招標中第二區(豐原、大雅、東勢分局轄區)及第四區(烏日分局轄區),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之第2次招標採購,經查第1次招標時已得標其餘項次之均未達決標2區數,爰均可列入本次招標之決標對象,歡迎廠商踴躍投標。 4.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四區(組):烏日分局轄區(本市烏日、大肚、龍井等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246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408,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炳來/孟繁安23289285
聯絡電話
(04)23274659
機關代碼
3.87.13.3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
聯絡人
許炳來/孟繁安23289285
聯絡電話
(04)23274659
傳真號碼
(04)23272987
電子郵件信箱
ts706216@tc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履約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或本案契約金額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契約終止後或次(115)年度本大隊如因故未完成招標作業,本大隊保留後續擴充權利、得洽原廠商以換文方式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作業費用由各該年度預算支應。後續擴充以3個月為限,後續擴充金額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29.3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補助金額
1,134,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4 15:30
開標地點
407本大隊3樓交通執法科技中心(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二區3萬元、第四區1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87.13.3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者有誠意參與投標,且保證其踐行投標程序時願遵守規定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提供服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本大隊收文室(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契約金額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汽車拖吊業」(代碼JA0102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代碼ZZ99999),且未受停業處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案採複數決標,1區限1家得標廠商,且同1家投標廠商限決標2區數,決標順序係自第一區、第二區…至第六區依序決標,同一家廠商如已達決標2區數,該廠商將不再列入後續決標對象,廠商投標前務請特別留意本注意事項。 3.本案係第1次招標中第二區(豐原、大雅、東勢分局轄區)及第四區(烏日分局轄區),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之第2次招標採購,經查第1次招標時已得標其餘項次之均未達決標2區數,爰均可列入本次招標之決標對象,歡迎廠商踴躍投標。 4.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四區(組):烏日分局轄區(本市烏日、大肚、龍井等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246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408,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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