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4-001-4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警用汽車保養維修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泰欣汽車修配廠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1,725
原始預算
$ 1,657,500
底價金額
$ 1,458,765
決標折數
32.3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
機關代碼 3.87.13.2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燕鋒
聯絡電話 (04)26860154
機關代碼 3.87.13.28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
機關地址 437臺中市大甲區文武路一號
聯絡人 高燕鋒
聯絡電話 (04)26860154
傳真號碼 (04)26860154
電子郵件信箱 lotus168@tc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投標須知第62點略述: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 (一) 期間: 114年10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止。 (二) 金額: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 (三) 數量:在擴充金額額度內,依各維修車輛實際需要購置。 (四) 擴充之付款條件:以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9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0 14:00
開標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文武路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5000元整(每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87.13.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7066臺中市大甲區文武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獲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其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A01010汽車修理業」之公司或行號。 二、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三、餘詳如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維修車輛之汰換零件,均交由廠商處理,標單內所列各項零件物品之單價包括各種管理、保險、合理利潤、稅捐、材料、維修工資、運(雜)費及本市拖吊等費用,廠商於開製收據或發票時,不得另外加計;廠商投標時應一併估算成本、利潤後,反映於標價。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三、本案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請參照地制法及預算法)。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能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警用汽車維修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39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657,5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3.2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燕鋒
聯絡電話
(04)26860154
機關代碼
3.87.13.28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
機關地址
437臺中市大甲區文武路一號
聯絡人
高燕鋒
聯絡電話
(04)26860154
傳真號碼
(04)26860154
電子郵件信箱
lotus168@tc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投標須知第62點略述: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 (一) 期間: 114年10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止。 (二) 金額: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 (三) 數量:在擴充金額額度內,依各維修車輛實際需要購置。 (四) 擴充之付款條件:以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9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0 14:00
開標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文武路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5000元整(每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87.13.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7066臺中市大甲區文武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獲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其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A01010汽車修理業」之公司或行號。 二、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三、餘詳如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維修車輛之汰換零件,均交由廠商處理,標單內所列各項零件物品之單價包括各種管理、保險、合理利潤、稅捐、材料、維修工資、運(雜)費及本市拖吊等費用,廠商於開製收據或發票時,不得另外加計;廠商投標時應一併估算成本、利潤後,反映於標價。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三、本案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請參照地制法及預算法)。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能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警用汽車維修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39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657,5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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