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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基於他機關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9條第7項,付費請本分局協助辦理遷移機、維修等或本分局維修經費、警察局補助款或其他賸餘款項之需求,預估金額計100萬元,於契約履約期間內至116年度在未完成發包程序以前,得依本契約條件、項目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保管金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棄標,影響招標時程,導致監視器維修保養出現空窗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確實依約履約,避免監視器系統無法及時維修而無法使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2號3樓秘書室收發處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倘本案決標日逾115年1月1日,履約期限修正為自決標翌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派修總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E701010電信工程業
(2)E601010電器承裝業
(3)E601020電器安裝業
(4)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5)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
(6)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7)E601010電信工程業
(8)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附加說明
依據臺中市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 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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